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不佩戴符合新国标的头盔,在北上广深会受到处罚吗?
作为资深车企品牌营销专家,朱总厘认为,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了全新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头盔国家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摩托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头盔,但道交法本身并没有电动自行车出行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
然而,北上广深四个城市的地方法规对电动自行车出行佩戴头盔有着不同的规定。
·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头盔。否则,交管部门将给予警告或罚款二十至五十元。深圳则规定责令改正,并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 北京地方法规第十六条规定,鼓励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广州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并没有电动自行车出行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
尽管北京和广州的地方法规并没有强制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和罚则,但出于安全考虑,我们还是建议大家在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佩戴符合新国标的头盔。
那么问题来了,你所在的省份和城市是否规定电动自行车出行必须佩戴头盔?如果不佩戴头盔,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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